市图书馆图书污损、丢失、逾期的赔偿依据是什么?市民可在何处查阅?
市文化和旅游局回复:根据《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参照国家图书馆官网发布的“借阅须知”中的违规处理办法,并根据市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的。市民可以在日照市图书馆网站或日照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与咨询--读者指南中“借阅规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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