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化司法所改革“打造‘五位一体’的基层法治建设新平台”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新打造‘无证明办事’服务体系”被认定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纳入市政府领导专题学法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出台《日照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3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政府立法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重要议题25次,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出台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六必做”,明确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采取书面自查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功能区和市政府部门进行全面督察。

三、数字赋能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依托城市大脑,实现对全市38个市直部门、77亿条过程数据的实时汇聚、治理和共享。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政务服务。及时更新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在19个领域推出206项改革措施。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出台《日照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日照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办法》2件市政府规章,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2件地方性法规案。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废止市政府规章1件,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经评估延长有效期2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审查各区县及市政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46件。

五、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日照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任第三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出台《日照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全市2020年以来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集中审查。公布《日照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布全省首份行政执法证据收集运用工作规范和行政处罚(检查)实施程序的工作规范。科学划分政府层级执法职责,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沿街商铺信用管理。督促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349项,办理“不罚”“免罚”和减轻处罚案件300余件。为市直7支非参公执法队伍核定编制结构比例,出台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的18项措施,组织1700余名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执法培训。

七、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依法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完善智慧应急系统,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组建16类31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成立1408支、3.6万余人的镇村级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市应急救援青年志愿服务支队。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乡镇设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组建市级首届56名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39条,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信息49883条。调整完善发改、文旅、教育、公安、行政审批等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按程序设立8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动态调整权责事项1244项。

九、依法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创新“12345+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年共提供非诉调解服务8.25万件。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85件,全市法院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年达100%。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持续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够规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有待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年龄老化,执法专业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公职律师制度推进较慢、作用发挥不够;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仍然存在差距等。

2023年,我市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建机制、重创新、树亮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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