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19年以来,潍坊、烟台、日照等市违规在禁养区内办理养殖海域使用权证20宗,合计面积1915公顷,违规续发养殖证14宗,合计面积278公顷(其中涉及日照市3宗,面积约36.59公顷)。
二、整改目标
全市养殖活动规范、有序,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优化调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省、市、区三级规划一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市、区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合理确定养殖区域和管控措施,促进海水养殖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取缔不合规养殖活动。根据省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注销2019年以后禁养区内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清理禁养区内的养殖活动。
(三)举一反三,严格管控。加强宣传引导和学习培训,组织各沿海区采取进村入户、网站公示、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对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广大涉渔企业、渔民的依法依规从事水产养殖的意识,提升海域审批主管部门、渔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定期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推动形成打击违法养殖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审管互动,优化完善海域使用、养殖证等审批的制度,杜绝禁养区内审批养殖用海现象出现。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市、区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调整工作。根据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组织对日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2年4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岚山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按照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同步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2年10月前分别经当地区政府、管委同意后印发实施。优化调整后,省、市、区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致。
(二)依法清理取缔不合规海水养殖活动。反馈问题涉及的3宗养殖用海项目,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立即进行了整改。2021年12月23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宗用海海域证与养殖证均完成注销,2022年11月6日,经属地现场核实,2宗禁养区范围内无非法养殖活动;岚山区1宗用海符合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需优化调整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年4月29日、8月19日市、岚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分别印发实施,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19年12月(《日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印发实施)以后,禁养区内无新增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
(三)依法加强养殖管理。一是加强海洋、渔业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划学习宣传,组织各沿海区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综合利用2022年海洋日、国际净滩日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同时结合日常海域执法、岸线巡查等时机,深入涉渔涉海企业、沿海乡镇、街道、渔村开展宣传。二是加强对养殖区域动态监管,开展海域使用执法巡查,推动形成打击违法养殖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反馈问题不反弹、整改见长效。今年以来,共出动130余车次、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行程9000余公里,开展无居民海岛检查6次,进企业开展用海项目行政检查26次。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强化全市“审管互动平台”应用,实行海域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双向推送、双向反馈、有效衔接,坚决杜绝禁养区内新增养殖用海项目审批。
五、验收情况
山东省海洋局于2023年5月9日到日照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销号验收。5月29日,省海洋局反馈验收意见,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八、受理电话
0633-8816659。
九、受理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98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