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抽测东营市、滨州市43条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比例达70%。

二、整改目标

日照市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现场抽测的加油站气液比合格率大幅提高,气液比不合格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加油站组织开展VOCs走航监测,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2.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油枪气液比等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对全市301家加油站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了油气回收设施清单。对照清单,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开展VOCs走航监测。分别对工业区和重点区域周边开展VOCs走航监测,盯紧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等易超标指标,督促加油站及时更换易损件,鼓励加油站对气液比、液阻、密闭性、油气排放浓度、密闭点位等定期进行自检,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3.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截止2023年7月,共督导检查各类加油站309家(次),发现问题188个(次),问题主要集中在:加油过程加油枪油气泄露、气液比不合格、集气罩破损、储罐人井阀门或其他密封点泄露、设备维护台账不完善等。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均通过“环保通”监管平台进行交办并对问题进行闭环管理。

通过现场抽测,加油站气液比合格率大幅提高。

五、验收情况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9月21日-22日到日照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2024年2月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反馈验收意见,达到销号标准。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

0633-2216859。

九、受理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68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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