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地区,获评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措施》,举办全市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建立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以“关键少数”为重点,构建“学、述、考、用”四位一体的法治能力培养体系,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学法考法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法治议题、部署法治工作40余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23个项目作为2023年度日照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生效判决履行情况纳入法治督察。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发布《日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为企服务“双十条”,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场景127个,“无证明办事”系统“免证办”事项达5721项、免提交证明1.87万个。推出“四上”企业培育激励、规范涉企检查等举措。“爱山东”APP上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000余项,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归集数据91.4亿条,27个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入选全省重点场景清单。
四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日照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日照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2件市政府规章。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审查市政府部门和区县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48件。编制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
五是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完善我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940余件。依托“四海一家”海上联合执法机制,严查涉渔“三无”船舶等重点船舶。建立七部门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实施综合协同执法。创新醉驾案件“速裁直办”工作模式。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
六是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积案化解率稳步提升。“12345+调解”成为全省法治为民实事典型。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695件,案前化解937件,创新案前化解机制被吸收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写实工作法”,扎实开展各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工作手册编修工作,建立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复盘制度。
七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03件、政协提案327件,满意率均为100%。组织开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功能区执法、省级权力事项下放等专项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创新编制《日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辅导手册》,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在线办理模式。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各区县、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均衡,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方式不够有力等。
2024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