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000042311050/2024-00040 | 主题分类: | 民政_扶贫_救灾,社会福利 |
|---|---|---|---|
| 发布机关: | 日照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发文字号: | 日民〔2024〕5号 | 有 效 性: | |
| 标题: |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11000042311050/2024-00040 | 主题分类: | 民政_扶贫_救灾,社会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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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关: | 日照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 发文字号: | 日民〔2024〕5号 | 有 效 性: | |||
| 标题: |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
| 失效日期: | 有效期说明: | ||||
| 废止时间: | 废止原因: | ||||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日民〔2024〕5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鲁民〔2022〕56号),调整我市2024年城乡低保对象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77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2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6元;照料护理标准执行现行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1090元、545元、363元。 三、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43元;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4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6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6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元。 新标准自2024年1月起执行。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