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菏泽市单县、德州市平原县、潍坊市坊子区等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二、整改目标
1.规范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监测,保持年度间样本相对稳定,引导调查农户准确把握农药使用数据采集要求,加强数据核查,确保数据客观准确。按照序时完成2023年度农药使用调查定点监测任务。
2.2022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以来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取土点定位信息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2022年秋季作物换茬时重新定位、取样、化验,并建立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对我市承担的2023年度小麦、玉米、苹果和桃等4种作物样本户的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于2022年11月28日制定和下发了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方案;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全市农药使用监测调查技术培训会议,对承担任务的区县农药监测负责人进行培训和指导。各区县分别对重点乡镇和种植户层层开展技术指导,确保农药使用调查监测高质量完成。在调查和总结阶段,积极与统计部门密切沟通,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2022年4月8日组织五莲县对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土样采集定位点开展复核工作,自查2020年项目内 151 个取土点位,其中12个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重新定位并于2022年10月完成重新取土化验。对 2021年项目内 90 个取土点位开展自查,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对东港区、岚山区、莒县按照市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共排查281个取土点位,其中34个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于2022年10月完成重新取土送检。
四、整改成效
1.进一步规范了农药使用调查监测,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客观。
2.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取土点进行更新,并重新取样化验,确保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取得实效。
五、验收情况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4年1月30日到日照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销号验收。2024年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反馈验收意见,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8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
八、受理电话
0633-8816219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农业农村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