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100004220756B/2024-00631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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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发文字号: | 日政字〔2024〕52号 | 有 效 性: | |
标题: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1100004220756B/2024-00631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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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
发文字号: | 日政字〔2024〕52号 | 有 效 性: | |||
标题: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
失效日期: | 有效期说明: | ||||
废止时间: | 废止原因: |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日政字〔2024〕52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现将《日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请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增强产业承载和人口集聚功能,实现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目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入开展产城融合攻坚行动
1.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深耕细作现有省级7个“十强”产业雁阵型集群、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3个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增2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1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雁阵型集群,布局未来产业集群。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评价体系,强化区域联动,各经济开发区分别集中打造1—2个主导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新城区转型。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融入全省“强县领跑、弱县跨越、百县图强”计划,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到2025年县域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支撑。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定期举办高成长性企业银企对接专场活动,加强中小企业财政和金融政策协同创新。实施技改升级行动计划,做好钢铁产业增厚、压薄、加料、涂层文章,做优钢铁生态圈;推动粮油产业“运储贸产服”全产业链发展,争取中字号企业布局更多精深加工项目和进出口业务;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推动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扩区和重点监控点入园,到2025年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60%以上;推动汽车零部件企业向新能源领域转产增产,打造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加快浆纸产业向以纸代塑、纤维纸、特种纸等方向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提升先进钢铁材料产品综合竞争力,加速先进功能性膜材料、合成树脂等规模化产业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扩量提质,聚焦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细分赛道,新引育一批高成长性产业;推进“原料药+制剂+创新药”一体化发展,招引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围绕航空航天及零部件制造、航空维修、航空培训、无人机制造等领域招引突破,打造“通航+”新业态先行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三年行动,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在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能源装备、生命健康等行业培育“两业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经济,到2025年新招引产业互联网领军企业2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企业500家以上。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到2025年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以上。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到2025年培育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个以上。推动阳光海岸景区改革、天台山创建4A景区,到2025年打造叩官镇、陵阳街道等7个精品文化旅游名镇及王家皂旅游片区、那山海记忆集等5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做大做强建筑业。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争创省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市县,建设强企方阵,鼓励企业梯次、错位发展,构建全产业链雁阵形集群。按照“3+N”模式招引中建、中铁等落户,争引产业链关联企业进园,带动本地企业集聚发展。发挥建筑业吸纳就业潜力,培育满足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管理、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科创人才引育。完善实验室培育体系,聚焦先进制造、环境、现代海洋等领域,参与全国、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到2025年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00家以上。加快人才集聚节点建设,打造“一廊两园”为核心的临港涉海产业人才集聚带,全面融入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加强高水平科创和人才载体支撑,推进与北京科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深化合作,做好“智汇日照”科技交流合作活动,到2025年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建合作平台2家以上。对市级孵化载体实行备案制管理,指导孵化载体市场化运营,重点招引科技型企业项目,提升孵化效能,到2025年布局建设市级以上孵化载体100家以上。推广使用高层次人才服务码,优化绿色通道,打造宜居宜业人才发展环境。强化“四链融合”,推动人才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到2025年新招引青年人才5万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200个、创新人才1200人,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快高铁、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三纵三横”综合立体交通运输廊道,更好服务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黄河流域陆海联动转换枢纽、北方能源枢纽建设。加快建设京沪高铁二通道潍坊至宿迁铁路、青岛至京沪高铁二通道铁路日照段,以轨道交通辐射带动沿线城镇发展,到2025年铁路在建及营运里程达到370公里以上。加快董梁高速公路日照段、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段、岚山疏港高速项目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在建及营运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实施港口转型升级工程,到2025年底港口泊位达到99个,港口通过能力达到3.8亿吨,吞吐量突破6亿吨。推动日照机场打造全国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融合发展示范机场,推动莒县通用机场、五莲县通用机场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深入开展城镇能级提升攻坚行动
7.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各区县、功能区服务和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并探索新模式。以建设西海岸—东港—诸城毗邻区为切入点推动青潍日一体化发展。抢抓青岛都市圈建设机遇,放大资源要素性价比高等比较优势,支持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深度参与,推动五莲县积极融入,强化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活力。强化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能级,引导组团式发展,带动市域产业、生态和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基地、滨海旅游度假名城、现代化海滨体育名城、生态宜居城市,打造市域都市生活圈,到2025年争取东港、岚山跻身700亿级强区。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适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化突破莒县,出台支持五莲县发展政策措施,挖掘县城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潜力,一县一策制定新型城镇化方案,到2025年莒县、五莲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3%和54%,经济总量努力实现争先进位。支持莒县县城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探索“农、产、城、园”融合发展模式,打造现代化中等城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驻日高校深化与莒县、五莲县战略合作。围绕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设施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省市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10.开展小城镇提升行动。强化镇村设施连接,引导村(居)向县城、小城镇周边集聚。聚焦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强化政策扶持,培育提升涛雒镇、招贤镇和潮河镇3个试点镇。按上级部署开展镇域集成改革试点。推进5家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打造奥林匹克水上运动小镇体旅融合研学基地、群众性休闲运动基地等,落实建设用地亩均投资200万元、税收10万元以上等标准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力争到2025年新增省级特色小镇2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深入开展城市更新攻坚行动
1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无废城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海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做好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2025年底前建成1个省级近零碳示范社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力争到2025年竣工超低能耗绿色建筑4万平方米。推进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和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三层及以上)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新发展绿色建筑700万平方米。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到2025年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超过40%。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到2025年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
1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升级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与“齐鲁智脑”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县级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NB-IoT网络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交通路网、城区管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深度覆盖。以建成全国首批“千兆城市”为契机推进5G基站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万个以上,各建设主体全部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13.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城市道桥、综合管廊、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等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地质、气象、地震、海洋灾害监测、应急等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强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消防救援站2个。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建设海绵城市,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巩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成果,持续完善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社区统筹资源调配自主权,推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经验,深化社会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提升工程,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建设。打响“港幸福”“安岚红色益家”“莒家亲”“心莲心”等品牌,创建“幸福社区·美好家园”,2025年推动120个社区创建达标。巩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五有”建设成效,打造城市文化示范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增加球类场地供给,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8平方米以上。升级城区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加快220千伏夏陆变电站、220千伏秦楼—潮河输电线路、110千伏夹仓变电站等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攻坚行动
15.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坚持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并重,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等活动,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以上。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09万个,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合理统筹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消除年龄、性别等不合理就业限制和歧视,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力争每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市更新、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2所,增加学位1.66万个,保障适龄入学、入园需求。加快职业院校发展,推进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全市教育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全面支持IPv6访问,争取获批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4个以上,实现“三个课堂”乡村教学点全覆盖。(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医养托育服务质量。加快建设日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提升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将常住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推动农民工及子女在常住地均等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建立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聚焦“一老一小”,增加普惠养老供给,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到2025年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分别达到7000张、4000张;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2个,持续推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织密多层次社会保障网。推进全民参保精准扩面行动,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等群体,推进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农民工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落实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19.提供更高水平住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补贴等方式提升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鼓励新市民、青年人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等加大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到2025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00户。用人单位要依法为稳定就业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正常缴存社保一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农民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渠道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农民可享受购房补贴、契税补贴、规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深入开展城乡融合攻坚行动
20.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健全城乡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分别选派300名、50名、100名左右城市人才到基层服务。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发挥基层就业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完善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到2025年基本打通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渠道。(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依托日照茶叶科创示范园、丽博农业(莒县)蔬菜产业园、五莲县现代智慧农业产业园等载体,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农村电商。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镇村商贸中心,到2025年实现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创建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支持莒县省级现代农业强县、五莲县省级绿色发展先行县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2.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城镇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城乡通联水平。实施农村公路扩面提标专项行动,到2025年85%建制村通双车道或设置错车道。整合邮政快递、供销、交通等资源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农村寄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100%。因地制宜推行生活污水、道路、供水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引导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健全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机制和捆绑评价体系,到2025年改造30所农村学校,实现乡村中小学校强校扩优全覆盖。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行动,提升6处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服务能力。健全城乡四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到2025年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实现全覆盖。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加快城乡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下沉。(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实施保障
24.强化城镇化用地保障。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精细化详细规划编制,稳定工业用地规模。对城镇化重点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加强城镇化财政金融支持。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工商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用于县城城镇化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构建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城镇化项目管理。完善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储备管理机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县城补短板、港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项目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用地、用能、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要素保障。实施项目提级会商、提级会办,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加快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发挥金融服务专员、“银企对接日”、金融顾问团等机制作用,鼓励引导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完善城镇化监测机制。落实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做好国土调查数据、统计用城乡代码和城乡划分数据有关工作,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组织、社会工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与统计、发展改革部门等关于规范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会商联动机制,对可能影响城镇化统计的街道内村庄、镇驻地村庄重点分析。全面排查经济水平较高但城镇化率偏低的区县、乡镇街道,以及独立的化工园区、工矿区、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做到应统尽统。(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研究推进城镇化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或措施,严格执行城镇化领域相关标准。各区县、功能区要肩负起新型城镇化建设主体责任,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