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11371100004220756B/2024-00823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发布机关: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成文日期: 2024-09-10 发布日期: 2024-09-10
    发文字号: 日政办字〔2024〕30号 有 效 性:
    标题: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4〕30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日照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日照市委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相协调,打造有特色、有成效、可推广的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金融多样化需求,推动涉农融资更加便捷、成本进一步降低,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日照乡村振兴。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巩固已有乡村振兴信贷拳头产品

    1.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动态帮扶人口,按照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当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放款。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和续贷展期管理,规定时间内还清本息的,5万元及5万元以下贷款全额予以贴息,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

    2.持续推进“齐鲁富民贷”。对符合贷款条件农户,单户贷款30万元以内的,采用信用贷款;单户贷款30万元(含)以上的,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银行执行优惠利率,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三产融合项目。

    3.持续推进“富民振兴贷”。为信用良好、有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户提供融资服务,信用类、保证类一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BP,抵押类最低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主要用于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领域,也可用于非农行业,满足农户多元经营需求。

    (二)积极开发新型助力乡村振兴信贷产品

    4.围绕特色产业开发新产品。聚焦我市茶叶、桑蚕、蓝莓、中药材等8大特色产业,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精准开发适合区域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开发“农耕贷”“青茶贷”“蓝莓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大力支持优质粮食、畜牧养殖、水果、茶叶、中药材种植、预制菜等产业发展,助力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5.围绕新业态开发新产品。聚焦我市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发“民宿贷”“强村贷”“乡村好青年贷”等信贷产品,支持挖掘和提升乡土资源价值,助力特色民宿、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医养康养、民俗文化、预制菜等新兴业态做优做强。

    6.围绕农业产业链开发新产品。聚焦我市现代农业产业链项目,全面梳理产业链龙头企业和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情况,掌握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以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信用为基础,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方案,探索形成“银行+龙头企业+中小企业”“银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三)政银企合力打通涉农融资中梗阻

    7.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发挥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专员、金融顾问团、金融辅导队等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常态化组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广泛开展金融政策宣讲和金融产品推介,切实推动涉农项目和金融资金有效衔接,力促政银企之间建立全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8.加强合格承贷主体挖掘培育。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城乡融合发展、数字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培育涉农重点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格承贷主体,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首贷培植行动”,将有信贷需求且暂未获得融资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培植对象,逐户开展培植辅导,提高首贷户占比。

    9.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适合农村及农民的信用知识、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文明诚信意识。健全完善评信增信机制,深入推进“整村授信”以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发挥信用信息服务涉农经济主体融资功能,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熟悉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领域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一线挂职锻炼。市财政局负责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财政支农贷款担保费补助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奖补资金等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汇集发展前景好、信贷需求强的涉农经营主体,及时提供给有需求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负责牵头做好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落实,不断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找准支持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各类金融机构投入乡村振兴的主动性,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聚集。

    (二)强化指导评估。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负责牵头建立金融系统评价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将金融产品创新、重点领域支持等情况纳入评价体系,按季度进行数据统计,掌握涉农贷款投放、余额、增量等指标情况,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进展和实效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每年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乡村振兴金融资源供给,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注重宣传推广。广泛宣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做法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