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2022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实现合流管网清零,2023年年底前全市实现市政合流管网清零。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普查。对尚未排查的排水管网,采用闭路电视(CCTV)、电子潜望镜(QV)和声纳等先进检测技术完成排查,2022年年底各区县管网排查率达到75%以上,2023年实现管网排查率100%。
2.组织开展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结合市政道路建设、老旧管网更新等项目,制定雨污合流管网整改计划并实施改造。
四、整改成效
1.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用管道机器人、电子潜望镜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含2021年四季度)完成排查长度281.32公里,2023年完成排查长度269.89公里,共计排查长度551.21公里,超额完成了排查工作目标。
2.2021年完成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长度29.31公里,2022年完成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长度40.52公里,2023年完成改造长度7.67公里,共计完成改造长度77.5公里,超额完成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目标。
五、验收情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2月18日-20日到日照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2025年3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验收意见,达到销号标准。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4月7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八、受理电话
0633-7979933。
九、受理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69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城市管理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