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考察山东时强调,长期以来,山东省在发展经济中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够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扛牢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的制度机制,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日照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围绕生态环保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校培训教学重要内容。
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功能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履职尽责。每年度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制定工作要点,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至少召开一次生态环境委员会全体会议。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全市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把生态环境作为全市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制定地方特色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健全大气、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奖优罚劣的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督察整改工作成效监督。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日照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各级干部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具体落实情况
扛牢政治责任。日照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破除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的“路径依赖”,坚决守住生态红线,把绿色发展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年来,日照市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荣获“四连优”,累计建成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生态文明强县2个、美丽海湾4个、美丽河湖3个。
强化理论武装。日照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每次就生态环保工作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大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校培训教学重要内容,开展相关专题研讨班。
压实工作责任。日照市各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议题。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每年印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指导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市级生态环保督查列入市委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日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日照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日照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日照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持续推进“四减四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2025年,累计争引11.95亿元上级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修订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程序,推动举报奖励工作扩面提效,着力构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格局。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日照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执行《日照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倒逼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四、验收情况
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市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2026年3月19日,向我市复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通过验收。
五、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4日(十个工作日)。
六、受理单位
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68号)。
七、受理电话
0633—2216881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