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项目提升年”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要求,现就2025年度日照市“项目提升年”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发改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通讯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市发展改革委215房间
举报电话:8776612、8778016
邮政编码:276800(信封上注明:“关于2025年度日照市“项目提升年”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表彰的意见建议”)
附件一:2025年度日照市“项目提升年”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进集体名单.pdf
附件二:2025年度日照市“项目提升年”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进个人名单.pdf
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