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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7110000422567X3/2026-000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含住房
    发布机关: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照市大数据局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统一编号:
    成文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发文字号: 日建发〔2026〕9号 有 效 性:
    标题: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照市大数据局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关于印发《日照市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照市大数据局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日照市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建发〔2026〕9号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城市管理局,各供水、供电、燃气、供热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房地产中介机构:

    现将《日照市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照市大数据局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照市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推动新房购置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新房购置服务流程,联动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以及水电气暖专营机构,搭建新房购置“一件事”集成服务体系。通过流程再造与数据赋能,深化跨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提质。实现新房购置“一件事”事项“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完善服务事项

    新房购置“一件事”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实测绘成果审核(查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水表开户、电表开户、天然气表开户、供暖表开户(集中供暖项目)8项业务。其中,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自动完成,实测绘成果信息在后台流转、实时共享。个人可实时查询各联办业务进度与办理信息,实现业务链条闭环可溯。

    (二)推行“一表集成”申请

    坚持“流程最优、材料最简”原则,深度整合所有联办事项,依托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免提交重复材料,设计统一的《新房购置“一件事”集成申请表》。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时,可根据个人需求一次性勾选申请办理全部或部分联办业务,待联办事项办理条件成熟时,系统自动触发关联流程,真正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办理、全程办结”。

    (三)强化数据互通共享

    搭建房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打通公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多部门业务系统壁垒,推动网签备案、维修资金缴存、水电气暖开户等数据实时互通、自动复用。各环节办理结果同步归集到一体化平台,以“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路”,全面提升线上办理质效。

    (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对接政务服务网,畅通线上办理渠道,同步优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线下受理流程,构建线上线下并行的服务模式。各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办事服务,实现新房购置全流程业务一站式集成办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新房购置“一件事”,会同各责任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责任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建设房产服务“一体化”平台,指导推进各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对接、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等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符合“新房购置一件事”办理要求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验,做好日常维护,保障信息核验功能的稳定性。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确保商品房项目实测绘成果审核数据共享至房产服务“一体化”平台。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在政务服务网开设新房购置“一件事”专区,协调推动房产服务“一体化”平台接入政务服务平台。

    (五)市大数据局。负责协助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架新房购置“一件事”服务应用,并做好数据支撑工作。

    (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联系协调供水、燃气、供热企业,实现与新房购置“一件事”平台的数据对接,依据平台推送的房屋及购房人共享信息,督导供水、燃气、供热企业完成开户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至平台。

    (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负责本公司业务系统的改造,实现与新房购置“一件事”平台的数据对接;依据平台推送的房屋及购房人共享信息,在线完成批量新装、电表开户,并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至平台。

    (八)各区县相关责任部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技术对接、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等工作,推动房屋交易相关数据与各联办部门高效互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有序开展新房购置“一件事”业务。

    (九)各相关企业。供水、燃气和供热企业要做好开户相关工作,优化开户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同时要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房购置“一件事”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建立部门联办协调机制,在系统互联互通、材料流转、精简非必要材料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保障信息安全。数据信息流转共享过程中,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按最小可用原则,做好个人授权、信息脱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联办事项职能部门单位要配强工作人员,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速度,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网络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


    附件:1.新房购置“一件事”集成申请表.pdf

    2.新房购置“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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