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信息发生变更,单位应如何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缴存职工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者职工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单位经办人或者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变更的,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和职工本人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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