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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明确我区从当前到2035年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特制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开展重点工作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大要求,提高站位、落实责任、抓实重点、多元共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我区从当前到2035年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整体设计和统筹谋划,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一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将其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二是实施食用农产品环境治理等攻坚行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引领监管,全面提升风险管控等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食品监管效能;夯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等。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影响

《实施意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在工作思路上,体现监管与发展并重,强调既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又要推动全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在工作目标上,既保证清晰合理、符合我区实际,又适度提高标准(市里标准是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 5.5 /千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 80%以上;我区标准是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以上),体现走在前列的要求。三是在重点任务上,既保障“规定动作”和重点工作不漏项,又增加体现我区特色的“自选动作”。比如,立足山海天实际,抓好绿茶、海产品等产业发展,开展旅游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四是在工作措施和要求上,做到便于操作、便于督查考核,对部分指标适度上调,以保证“走在全市前列”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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