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风险评估报告
为推动岚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日照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岚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岚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编制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日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风险评估小组综合讨论的结果,评估小组认为:《岚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编制方案依据国家、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相关文件要求推进,贯彻落实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工作组织方式的要求,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协调重大事项,论证规划成果,并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由岚山区规划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区发改、区生态环境、区住房城乡建设、区交通运输、区水利、区农业农村、区海洋发展等部门组建工作小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多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技术团队具备相应资质及具有空间规划、土地管理、生态环境等专业能力,注重专业化与综合性相结合,项目经验丰富,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规划方案有针对性地根据岚山区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城市发展阶段特点及发展需要进行编制,从战略目标、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农业空间打造、生态空间塑造、城镇空间筑造、国土空间品质提升、中心城区科学布局、国土空间规划系统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充分考虑了岚山区的实际与长远利益,也符合岚山区广大人民的实际利益。在实施“阳光规划”的过程中,媒体舆论正面,引发社会风险事件的可能性较少。
综合评价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以继续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