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的实施意见(草稿)》专家论证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的实施意见(草稿)》专家论证意见
2024年2月6日上午9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专家组分别认真审阅并论证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专家组认为,该《实施意见》是结合日照实际起草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保障。该《实施意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同时具有一下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能力。针对我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文件提出深化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济宁医学院合作,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省市级重点专科创建,强化“产学研医”协同。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政策实效。着眼2025年关键时间节点,设立全面指标体系,引导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在实现目标指标过程中推动均衡发展。三是坚持结果导向,提升发展效能。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共体推行绩效考核,探索开展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专家组建议:文件出台后,结合工作实际,各区县、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措施,加强协同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