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低保 1、岚山区后村镇小代疃的房某,反映他双目己失明,孩子患有精神病,为赡养80多岁的老母,回到老家五莲县街头镇房家沟村,家庭生活困难,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请调查解决。 答复如下: 1987年该听众全家投靠女儿将户口迁入小代疃村,2002年又搬迁回五莲县居住,与儿子一起生活,其儿子患有精神病。因房某常年居住在五莲,其家庭具体情况小代疃村村委也不是很了解,故未能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后村镇政府正在按相关程序给房某办理农村低保,以保障其生活。
2、岚山区巨峰镇小王家沟村的宋某,反映他因车祸右腿截肢,现与老母相依为命,生活困难,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请调查解决。 答复如下:宋某是巨峰镇小王沟村村民,其父亲1998年去世,母亲现年57岁,患有先天性气管炎。宋某于2006年春在江苏遭遇车祸,右下肢截肢,现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经岚山区民政局和巨峰镇政府研究决定:为宋某办理农村低保,以保障其生活。目前,低保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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