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听众咨询我市目前有没有发现假冒QS认证的行为,请答复。 答复如下:经与市局稽查局和各区县局有关执法单位联系,目前我市暂没有发现假冒QS认证的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相应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确保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广大市民和质监部门一起自觉抵制无证产品,拨打"12365"质监服务热线,举报假伪产品,净化市场,共同创造高质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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