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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停后方可停缴养路费
崔士林书记 [字号: ]
          
    一位货车车主反映自己的货车4月30日出事故了,5月份的养路费还照常被收取,是否合理?请答复。
答复如下:根据《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车辆因故停驶,应于月底前到车籍所在地征稽机关交存行车执照、牌照和养路费凭证,办理报停手续,从次月起停缴养路费。养路费缴纳后不办理退费、抵缴等变更手续。
20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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