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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药品抽查后不予退还
李东峰局长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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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听众询问单位到药检所领回了经抽验合格剩余的药品,但是苯巴比妥片、地西泮片两种药品不退,为什么?请答复。
答复如下:根据《山东省抽验合格剩余药品退回暂行规定》,对抽验剩余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药品,不再退还。苯巴比妥片、地西泮片两种药品均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不再退还的范围。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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