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交流互动>>>行风在线
行风在线 返回
生活困难补助费有标准
[字号: ]

12月1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史兴用副局长“上线”

                   

一位听众咨询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什么具体规定,请答复。

答复如下:根据鲁劳社[2007]8号文件规定,符合(85)鲁劳管字第092号文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范围的企业精减老职工,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20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180元。

2008-05-19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