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李东峰局长“上线”
经营中药饮片要遵守新规定
一位听众询问自己开的药店经营中药饮片,前些天食品药品监管局来检查,说是以后采购中药饮片要有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复印件,没有就不能卖,请问以前采购的那些还能不能卖?请答复。
答复如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前发出的通知要求,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也就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下生产。从今年的1月1日起,未获得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持有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自行炮制生产,且只能生产销售认证范围内的品种。从事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的单位必须从具有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批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复印件。2007年年底前已经购进的未获得药品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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