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第73号
案 由:关于从规划建设入手,提高我市房地产开发规模及档次的建议 提 案 者:张华 审查意见:建议由市建委研究办理 督办领导:丁原胜副主席 内 容:近几年,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港口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生态建市”战略的实施,我市的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一大亮点,特别是林滩小区、昭阳小区、市直生活区等居民小区的开发建设,在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城市化进程。但我们认为整个日照居民生活小区的建设尚存一些与我市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小区建设规模过小,布局较零散,档次较低。如:林滩小区作为目前我市规模最大的生活小区,占地也仅有430亩余地,居住户数2950余户,入住人口仅有1.2万人。规模小、布局较零散的小区建设,导致基础设施重复投资,加大了开发成本,加重了购房业户的经济负担,制约了住房消费的需求;而个别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给生活、交通等许多方面带来不便。 二是开发公司过多,竞争无序。九十年代初,日照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仅有三、四家,而今已发展到70余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才有11家,能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开发企业很少,其中占3/4是项目开发公司,这些公司多属散沙,各自为政,多数属于短期行为,急功近利性过大,在获得利益后往往一走了之,根本谈不上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至于后期的质量维护和物业管理更是一纸空文,难以落实,给城市建设和广大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市建委在进行小区规划时要高起点、大手笔,把小区做大,由“居民小区”变成“生活社区”,规划面积至少应在50万平米以上,甚至可以达到100万平米,这样,既有助于基础设施的一次性投资,降低开发成本,降低商品房的价格,适应居民的需求;同时,又便于统一管理,特别是在治安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便于统一进行社区管理与小区的建设,提高人居环境与生活质量,塑造城市品牌形象。 二、建议市政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强化管理,加快房地产界规模化、品牌化步伐。要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包括公司的资质规模、开发量、资金、生产技术、人员构成及现在的商品房存量、类型、价格等,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无资质、无资金、无技术力量的小公司进行违规开发,提高房产开发规模及档次,鼓励有资质、有实力、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公司进行成片开发,积极创建经典社区以及优秀人居样板工程,提升日照的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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