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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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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照 市 民 政 局

日民字〔2003〕7号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日照市委: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城市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的下发和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下,我市社区建设正在稳步发展。一是社区建设工作已列入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二是各级在社区建设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市民政局作为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指示精神,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关于成立全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拟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日照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日照市社区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并召集市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协调论证,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已上报市委、市政府;在日照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社区建设试点。三是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民政局专门制定下发了《日照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示范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标准要求、方法步骤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坚持因地制宜,把示范活动作为社区建设的“总抓手”,一手抓示范,一手抓推进,通过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树立起一批不同层面的示范典型,促进了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我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和日照经济开发区林海社区、东港区东方社区、昭阳社区分别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还就搞好社区体制创新在会上交流了经验。这标志着我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和每一位城市居民,必须认真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贵党针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提出的问题,正是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贵党的建议也符合日照实际,必将为我市社区建设的推进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已向第三次市长办公会作了汇报,建议成立市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并在适当时机召开一次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社区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市政府已经同意。市民政局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成立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出台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区建设氛围,推动我市的社区建设。
    感谢贵党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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