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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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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照 市 教 育 局

日教函〔2003〕5号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日照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师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连续几年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质量管理效益年”、“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年”、“教师素质工程年”、“教师创新能力培养年”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国家教育部以《教育简报》的形式,向全国印发了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 法。
    由于教师队伍人员多,分布广。正如提案所提到的,我市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了教育整体形象,对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
    一是规范师德考核的标准和条件。结合当前师德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认真落实《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将教师的“德”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日常考核主要是考核教师的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师德要求,期末考核主要是从学生、家长、学校领导、教师等多个角度了解教师的师德表现,较全面地了解一个教师师德的总体表现。
    二是对教师日常行为提出十不准。即不准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偿家教;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随意指责、训斥学生和家长;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以教谋私;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准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准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不准在上课时间佩带手机或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严禁在工作日或课前饮酒。
    三是加大师德考核力度。把教风、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和责任心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能走过场,结果要真实地作为聘任、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直接与奖惩和聘任挂钩。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下年度不能聘用,不能评优树先。强化监督检查,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处理。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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