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照 市 林 业 局
日林字〔2003〕17号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郑立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沿海防护林带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前段时间在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实际,扎扎实实地进行了具体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召开了沿海防护林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我们在对沿海防护林进行详细调查、认真规划、完善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成了8月l日全市沿海防护林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会上,市政府还与东港区人民政府、岚山办事处等有关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加快沿海防护林的建设与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了《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我们按照全市沿海防护林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出台了《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把沿海防护林的建设与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目前,此办法已报市政府待批。 三、加大了对非法占用沿海防护林林地的查处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沿海防护林林地占用情况的处理意见》要求,我们主动与东港区、岚山办事处等有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对非法占用林地进行了依法查处。整个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OO三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