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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动态 |
| 日照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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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2008年是奥运年,也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年。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为完成市创城办下达的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经市旅游局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在全市旅游行业积极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氛围,形成创建合力。通过旅游风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扩大对外宣传。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制作摆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刊板,悬挂宣传标语,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各旅游企业对照创建工作的相关标准,认真部署落实,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必确保达标。 (三)行业考核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市旅游局将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实地查看、随即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旅游企业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准备迎检阶段(2008年6月中下旬) 积极做好迎接省、市创城办的测评工作。 二、行业任务 (一)旅游景区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名牌现象。 (二)星级饭店 1、严格按照星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积极开展个性化、细微化、亲情化服务,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 2、餐饮、娱乐设施等服务明码标价; 3、有无障碍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完好等。 (三)旅行社 1、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2、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 制度公示;。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加强领导,责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组织到位、经费到位。 (二)对于在创建工作中,因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单位,市旅游局将作出严肃处理。 四、组织机构 成立日照市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规划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成,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立新 日照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孙元庆 日照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荣英 日照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志超 日照市旅游局副局长 时坤吉 日照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孙开宏 日照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杨家坤 日照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唐 琴 日照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刘庆仁 日照市旅游局规划科科长 陈常宝 日照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
| 200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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