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适龄儿童入学实行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服务区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服务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转学:小学学生学区内不准转学。跨学区转学,须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经学校审核、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户籍迁移证明、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介绍信等,到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同意接收后,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信》,家长持《同意接收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转学证明。《同意接收证明信》由转入地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升学:学年结束,学生自然升入高一年级。小学毕业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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