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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缴纳标准、缴纳时间、地点、网上缴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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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客户,供电公司对部分客户实行了双月收费,并拓展了多种电费交纳方式:到供电公司收费点柜台交费、到就近各银行网点柜台交费、办理缴费通自动划拨、现金预交电费自动划拨、充值卡人工充值或语音自助充值或网上自助充值、通过工行网站网上交费等。交费时间为15-20

日照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类别 电压等级 基本电价 基础电价 (元/千瓦时) 代收基金及附加 (元/千瓦时) 电度电价合计 (元/千瓦时)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大工业   1-10千伏 30 20 0.5146 0.0601 0.5747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30 20 0.2864 0.0268 0.3132
35-110千伏 30 20 0.5086 0.0601 0.5687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30 20 0.2814 0.0268 0.3082
110千伏及以上 30 20 0.4986 0.0601 0.5587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30 20 0.2724 0.0268 0.2992
非工业、普通工业 不满1千伏     0.6207 0.0601 0.6808
1-10千伏     0.6167 0.0601 0.6768
35-110千伏     0.6097 0.0601 0.6698
居民生活 不满1千伏     0.5006 0.0463 0.5469
1千伏及以上     0.4466 0.0463 0.4929
非居民照明 不满1千伏     0.6728 0.0601 0.7329
1-10千伏     0.6648 0.0601 0.7249
35-110千伏     0.6638 0.0601 0.7239
农业生产 不满1千伏     0.475 0.0403 0.5153
1-10千伏     0.469 0.0403 0.5093
35-110千伏     0.46 0.0403 0.5003
农业排灌 不满1千伏     0.475 0.0203 0.4953
1-10千伏     0.469 0.0203 0.4893
35-110千伏     0.46 0.0203 0.4803
注:
1、文件依据:鲁价格发[2006]129号《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268号《关于日照市城乡用电同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8]96号《关于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2、代收基金及附加包括: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每千瓦时2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7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1分、 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88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0.1分、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每千瓦时1.33分。
3、峰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0:30—11:30;19:00—21:00。峰时段:08:30—10:30;18:00—19:00;21:00—23:00。 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谷时段:23:00——07:00。
4、峰谷分时电价: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平段仍执行基础电价。
5、执行日期:自2008年6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日照市2008年6月10日起销售电价表(营业场所公示).xls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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