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李续、李宗江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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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续、李宗江辞去去日照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04年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和监督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日照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续、李宗江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日照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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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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