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通报会精神,安排部署了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和迎接全省检查任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惠平指出,坚持不懈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变全市贯彻执行《条例》的不平衡现状、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是巩固《条例》贯彻执行成果、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形成良好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氛围的需要,是确保在全省检查中取得良好结果、树立日照形象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继续深入扎实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在掌握规定要求上下功夫,通过督查促学、培训促学、考试促学、考察促学、宣传促学,推动《条例》的深入学习;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口,规范程序、严把防范关口,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十不准”,搞好宏观控制,切实加强干部备案管理;要认真搞好自查和检查,对照《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重点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
周惠平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带头学习,熟悉掌握《条例》规定,并督促班子成员的学习;要带头贯彻,做《条例》的坚定执行者,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带头当好后盾,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人员、时间和其他工作条件上的保证。
各区县委组织部长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