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开发区法院逐步优化法官队伍考核,建立起一套科学、客观、严格、公正的考核程序和标准,实现了法官队伍考核的四个转变。
由主观到客观的转变。考核必须克服随意性,不能凭感觉、凭印象、凭关系进行主观测评,必须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作为衡量标准。
由片面到全面的转变。考核必须从法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廉政意识、外在形象等方面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在内的评价标准,不偏废任何一个方面,使得考核工作不停留在表面。
由抽象到具体的转变。具体制定法官考核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细化法官的考核评价标准,设立法官考核明确的目标和依据,使原本抽象、形式化的一般考核变为具体有效的量化考核。
由静止到动态的转变。改变以往用静止的观念看待人、用恒定的标准考核人,通过考核去培养、激励法官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