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省市政府办公厅(室)推行的政府系
统电子公文,作为政府系统办文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
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成功应用的一个典型范例,逐渐得
到了各级各部门乃至社会各界的认可,基本解决了困扰政
府系统多年来的“文山”问题,在政府提速、开展便民服
务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据基层调查了解,也有许多
地方的领导、部门以及社会上的法人、自然人等,由于多
年来对纸质公文,特别是纸质“红头”公文的法律、行政
效力给予了高度信任,形成了较强的思维惯性,普遍对电
子公文的行政、法律效力持怀疑态度,有的甚至公开抵制,
不予认可,查找依据时要求所谓“原件”仅限于“纸质”,
认为电子公文不是“原件”,不具备相应权威,严重影响
了电子公文的使用及办公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为此,基层
建议省、市政府尽快行文,进一步明确电子公文的种类、
传输渠道、办理方式以及其特有的行政、法律效力,特别
是应明确电子公文与同等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相同法律
及行政效力,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采信,不得抵制电
子公文的办理、使用。(莒县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