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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平安日照” --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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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平安日照’,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王胜科一句话道出了他对建设“平安日照”的认同。 
  王胜科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把积极参与“平安日照”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行职责,制裁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平安日照”建设动员大会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参与平安日照建设的意见》;与东港区政法机关联合召开了公捕公判大会,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并组织广大法官就建设“平安日照”开展了广泛的群众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前段,我们还周密部署了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牢牢把握住涉诉进京上访的形势,为“两会”的顺利召开作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建设“平安日照”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方法。 
  王胜科认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平安日照”建设,将主要发挥三种职能:一是打击职能,主要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让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经济的跨越发展;二是调节职能,通过妥善处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类经济、社会纠纷,理顺经济、社会关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加快各类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三是保护职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依法治国的信心,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生产、工作积极性。 
  王胜科指出,经济的加快发展,势必会引起更加频繁的利益格局调整,带来很多的利益纷争,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平安日照”建设。对此,全市法院将从两个方向入手,将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导入司法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最大限度降低跨越发展的社会成本。一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在依法的前提下,实现有诉必理,有冤必伸,防止纠纷滞留在社会,转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各法院要认真落实中院司法为民、便民诉讼28条规定,通过实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流动立案等新的便民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起诉。同时,要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年内全市法院将拿出150万元的诉讼费缓、减、免额度,对生活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当事人是下岗职工,贫困农民,老、弱、病、残的,全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少收费甚至不收费;二是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纷争。在全市法院推行严格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管理,确保裁判公正,不出一起超审限案件。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实行即收即审即结;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对那些恶意逃债的,要进行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检察机关拘留、逮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内部谁故意拖延执行、借执行吃拿卡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也决不给群众打法律白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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