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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弱势地段 突出重点地段 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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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执法局出台了城市街区容貌管理标准,对不同路况进行了分类,确定了不同的管理标准,对城市容貌实施标准化管理。 
  东关南路—日照路、海曲东路—济南路等4条路段被确定为一类街区管理标准,需达到沿街没有摊点、探头市场、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店外修理、店外洗车、早市、夜市;街道应保持卫生整洁,不得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得焚烧落叶、枯草等;沿街建筑物保持外形完好、色彩协调、美观整洁;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其造型、装饰应与环境相协调等10条标准。日照路—西环路、东关南路—沿海路、日照路—昭阳路等路段被划分为二类街区,规定达到经批准的各种流动售货车、临时摊点及早市、夜市,应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进行经营,并保持好周围环境,摊位要整齐划一,井然有序;沿街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确因需要并经批准在路两侧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在堆放搭建期间必须设置围档,保持周围环境等10条标准。 
  其余的主次干道被确定为三类街区:经批准的各类摊点,早市、夜市等,应保持场内外整洁,摊位整齐划一,秩序良好。在瓜果蔬菜旺季,经批准临时增设的临时摊点群、市场要实行定点经营,并自带清扫工具,随时收集废弃物,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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