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清理建设领域“双欠”工作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清理拖欠工程,兑付农民工工资,探索长效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总额为8.4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1.2亿元,涉及农民工2.8万人。到目前已清理拖欠工程款3.3亿元,兑付农民工工资9851.2万元,没有发生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
点线面结合,推行目标责任、部门联动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重点拖欠工程项目为“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线”,以建设施工企业为“面”,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清欠”,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力争用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双欠”问题。同时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项目拖欠,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场主体的责任、权力,建立诚信、公开、法治、高效的防止拖欠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构建信息网络,详细排查摸底。组织清欠人员深入到企业调查摸底,迅速构建信息网络,根据施工企业统计上报的信息,分门另类地建立清欠台帐,制定清欠计划,列出重点监控的项目及企业。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督促各欠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合同,特别是对有投诉的欠款单位,进行重点督查落实。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交由计划、财政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属房地产项目拖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属其他拖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清理和预防并重、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严把计划立项、施工许可、房地产预售许可、竣工验收为手段,积极探索建立预见防拖欠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通过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监控、劳务分包资质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清欠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督促各有关欠款单位和被拖欠单位及个人签订还款协议,报建设部门备案,并规定今后市内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同建设部门签订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目标责任书,对有拖欠工程款的单位新开工项目一律还清欠款后再办理开工手续,以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保护农民工权益。加大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力度,规范劳务分包,要求所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双方必须依据《合同法》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并由建设部门对劳务合同及劳务作业施工能力进行核查备案。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必须在所有劳务人员上岗前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私拉滥招、非法雇用劳动用工的,在企业市场信用考评及参加招投标时予以扣分,并在资质年检中作相应处理,全市已有50家企业申办了劳务企业资质,成建制工人已达4000人。解决了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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