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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开展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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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市区香店河、后楼河、营子河、沙墩河等河流水体变清,保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东港区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4月16日起至5月10日在城区开展一次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村居的垃圾、生活污水和个体作坊业户的整治。沿河各村居必须于5月10日前铺设排污管道,将村民生活污水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定点存放,禁止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并与市环卫处签订清运协议,由环卫处定期收集。对西五里村、迟家村、后楼村海带加工户的污染问题由日照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生产污水一律不得外排。二是加强区属企业排污管理。没有治污设施的企业必须立即安装治污设施,设施不完备的必须立即完善,有治污设施的企业要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并将处理过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加强高科园内园区企业的监督管理。高科园管委会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园区企业进行排查,加强废水、工业垃圾的处置工作,要求所有企业达标排放,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区政府将对没有在规定期限达标排放,也没有并入市政排污管网的企业和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有关企业将勒令停产治理。 (市环保局)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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