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推进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提供体制保障
1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好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地块、合同签订、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夏收前全面完成"两田制"的清理整顿任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3、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搞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征地程序,着力解决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补偿不合理、不到位等问题。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并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创新征地费用分配方式,实行就业安置和养老并举的措施,年内基本建立起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社会保障。
1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政策,除烟叶外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时进行调整。完善农业税减免制度,落实减免政策。突出抓好涉农税收和收费公示制度及"两工"、"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实行农民负担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搞好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
15、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个体粮商依法经营粮食。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
五、建立完善投入体系,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16、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的机制。各级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200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中支农资金增长16.8%。从2004年开始,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足额资金,专项用于国家和省农业投资项目的资金配套。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17、搞好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等多渠道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要积极争取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60%,县及县以下有吸储业务的金融机构,每年新增储蓄存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农业及相关产业的贷款投放。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贷款品种,扩大对基层行、社的授权范围,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市和各区县要抓紧组建信用担保机构,采取多种担保形式,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服务。
18、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乡农技部门、龙头企业、农业协会、民营科研机构等涉农组织在技术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带动方面的作用,大力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转化新成果,加快传统农业改造,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靠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各级要把农业科技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加快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及新型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
19、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投入。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努力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小流域治理、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和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不断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发展民营水利。逐步实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推动现代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信息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围绕"弘扬绿色文明,建设生态日照"目标,加快推进林业发展,突出搞好绿色通道、平原绿化、封山育林、城镇绿化等四大林业重点工程,不断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抓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年内完成80个村饮水改善任务。加快推进村村通柏油路工程,年内完成农村公路硬化1000公里以上。六、巩固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搞好服务
20、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立足产业、产品和基地优势,搞好市场区域规划布局,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思路,突出特色、规模,扩建完善一批综合农贸市场,积极培育和规范大型产地批发市场,形成集散地,继续办好茶博会,努力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充分发挥他们在输入农资和输出农产品、带领农民进入市场方面的作用。大力培育各种新型的农产品营销主体,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
21、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自有资产,采取股份合作、租赁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引导支持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开拓市场、协调生产、推广技术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2、强化县乡农业部门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乡镇农业机构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建立起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乡镇的农业机构,凡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要制定扶持政策,切实转换机制,逐步走上市场;动物防疫、植保等纯公益性单位,要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必须保留的管理和公益性服务机构,要整合职能,精简人员,落实经费,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完善气象防灾预警体系。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日照农业信息网为核心,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市场、基地上网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民走向市场牵线搭桥。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23、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按时发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年内完成30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使改造后的校舍达到国家、省规定标准。建立教育救助制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坚决消除因贫困而辍学现象。进一步加强镇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4、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年内投资4300万元,建设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传染病医院(病区)。积极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卫生人员素质,大力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探索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办法。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25、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把农村特困家庭和五保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确保每人每月最低不少于15元钱、10公斤粮。对因病、灾、伤残等因素造成基本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和生活贫困的大学生,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关心农村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进一步完善农村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机制。继续稳妥地搞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投保、续保及保险金发放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
26、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在工作部署上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干部配备上给予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解决在增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行各业、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支持农民增收作为工作重点。要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发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27、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搞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带领农民致富的自觉性和本领。抓住今冬明春村"两委"换届时机,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两推一选",选好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大力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进一步搞好村务、财务公开,积极推进以建设"平安日照"为主体的"平安区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文件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确保把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逐条落实到村、到户。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率先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