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级法院实施实绩档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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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业内业外行为,树立法官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实施了干警实绩档案制度。
该院严格落实《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院“八条禁令”,认真修订了《法官行为规范》,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预防措施,并建立纪律作风量化考核体系,将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记入干警实绩档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同时,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使干警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政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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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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