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油价持续上涨给道路运输行业带来的经营压力, 7月4日当天,市交通局将市直范围内的2008年道路运输行业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资金924.66万元全部发放到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汽车公司。
根据市直道路运输行业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市交通局对市直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2008年度补贴资金全部进行了兑付。
据悉,此次财政补贴资金标准为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9073.48元/辆,出租车5090.43元/辆。市交通局要求各运输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机制,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交任何款项,凡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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