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适应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对人才队伍的需求,针对全区人才队伍匮乏的实际,适时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三百工程"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招考(聘)人才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人才工作"三百工程"。即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为区直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招考100名大学生。今年是"三百工程"实施的第一年,岚山区人事局严格落实各项政策,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坚持三措并举,顺利完成考录任务,共为区直事业单位招考大学生50名(其中20名研究生),为农村招考挂职大学生50名。 一是认真组织招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今年招聘工作中,通过大众日报、日照日报、中国高校网、日照人事人才网、岚山人事劳动网等新闻媒体,面向全省,积极宣传招考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务员考试模式,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印刷采取全封闭进行,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由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从出题到面试,均邀请异地专家,市内无一人参加。坚持重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的原则,专业设置涉及城建、规划、劳动保障、法律等领域,共有1936人报考,其中研究生报名达195名。招考期间,组织人事部门严密组织,层层筛选,顺利完成了招考100名大学生的任务,其中市外考生45人,占入围考生的45%。 二是强化教育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抓好岗前教育培训。举办新录用人员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区党校教授就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依法行政、公文写作、岚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村级工作规程等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到全区大项目现场实地参观,亲身感受岚山大跨越、大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新录用人员扎根岚山、建设岚山、奉献岚山的信心和决心。强化跟踪管理。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对农村挂职人员实行一季一小结,半年一交流,一年一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档案,作为提拔使用、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农村挂职人员,纳入乡镇街道后备干部管理,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进行解聘或免职。 三是落实待遇保障,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着眼于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积极为录用人员落实好各项待遇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在工作岗位上,逐步理顺编制。对引进的研究生,到岗后根据单位编制性质直接落实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对区直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实行计划内编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理顺编制,不合格者给予解聘。对农村挂职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专业和农村需求统一进行分配,是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的任村主任助理,签订聘用合同,2年合同期满后,视考核情况,按实有人员数90%的比例择优理顺编制。在工资待遇上,纳入财政统筹。对区直事业单位考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对农村挂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到村(居)挂职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月工资1000元,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