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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强化执法维权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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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莒县以劳动保障监察为总抓手,着力规范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险,畅通监察、仲裁、信访维权渠道,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劳动关系。针对当前部分企业不为职工办理就业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莒县按照"分类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关系。对原国有集体改制完成企业、集团,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就用人单位职工总数、用工备案人数进行检查,督促其将新招用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对已办理劳动保障登记的用人单位,指导其先从行政领导层、后勤管理人员等入手,逐步扩大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全体干部职工;对未办理劳动保障登记的用人单位,通过日常巡查督导、下达整改指令书等方式,督促其先从管理层入手,逐步把管理层亲属、先进工作者、全体职工纳入覆盖范围。同时,对"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的劳动者通过职工调动、二次就业等方式,明确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鼓励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就业备案、参加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1-5月份,新增就业备案 1371人,共征缴社会保险费  7758.8万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2599.8万元,增长50.4%。 
    畅通维权渠道,保障劳动者权益。以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为突破口,进一步畅通了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维权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76件,涉及劳动者436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起,涉及劳动者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7万元。及时有效的处理了大量劳动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市、县长公开电话57起,较好的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备案管理,加强对用人的指导规范,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落实评价措施,逐步引导企业将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规范备案,指导企业逐步规范劳动保障管理。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的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0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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