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岚山法院为灾区民工维权设“绿色通道”,3次远赴河北为7名川籍民工讨回50.16万元工资。
据悉,2007年6月,四川籍民工陈某等7人受雇于河北某建筑公司在日照某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这家公司拒绝支付陈某等人工资50.16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陈某等人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要求河北某建筑公司支付他们应得劳动报酬。
岚山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开辟涉灾区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判决河北某建筑公司赔偿陈某等7人劳动报酬款50.16万元。但河北某建筑公司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并逃避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随后岚山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行专案小组,3次远赴河北,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2008年5月31日,在专案小组的苦心排查、耐心寻找下,终于查找到执行人河北某建筑公司。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最终接受了和解协议,主动将这笔劳动报酬款筹措到位,并通过银行汇至法院指定账户。
目前,由于申请执行人陈某等7人已赶回四川老家,岚山法院正寻求相关渠道将这50余万元欠款交付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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