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五莲县财政局得到消息,该县出台了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从补贴方式、范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解释。
据悉,该县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暂不实行实物配租,即政府暂时不进行廉租住房建设。
住 房保障范围,以五莲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即低保户)和县总工会确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即特困户)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为标准,确定具体保障范围。补贴额度按照保障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和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廉租住房资金拨付程序,按照“职工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管理部门审核、面向社会公示、确定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的程序和要求,由县房管局确定补贴数额,县财政局核实后将资金拨付房管局,由县房管局拨付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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