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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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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
刘 西 良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10月4日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10月8日杨军市长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示精神,部署迎接即将于本月底在我省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刚才,市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工商、质监五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就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了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产品质量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重视,继去年11月1日全国人大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后、今年7月26日国务院又专门公布实行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先后多次召开全国性的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一”黄金周期间专门召开会议,对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重点安排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会的筹备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兽药目录的通告》,印发了《日照市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工程五年规划》,专门下发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级农业、海洋渔业、畜牧、工商、质检、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水产质量安全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年”等主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面积达到70%以上,生物防治面积达96万亩,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6.86%,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达150万亩,化肥使用量减少10%,优质粮田、瓜菜田、果茶园等重点区域氮肥用量同比减少了近30%。省农业厅开展了三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共在我市抽取各类蔬菜品种12种,样品170个,经检测产品合格率95%,居全省第3位。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稳定控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分析影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建立起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体系。部分农民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农药和肥料。由于长期重复使用同一类农药、肥料,药效和肥效大大降低,病虫抗药性增加,迫使农药和肥料等用量相应增加,影响了整个农业生产环境。二是没有建立起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体系。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意识薄弱,不能自觉地根据标准进行生产。无标生产,无标上市现象比较普遍。生产者、消费者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没有建立起来。三是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当前,我市的农产品生产主要还是分散型的,是典型的千家万户式小型农户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普及率较低,很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薄弱,还没有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区县和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快速检测设备没有形成有效的覆盖面,不能满足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现在,对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建立了检测检疫制度,但对蔬菜、水果及一些大宗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总体上还没有建立起来。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办法滞后。现在,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有些法规规定只有原则要求,地方上缺乏与之配套的意见或方案。六是质量安全源头追溯、流向追踪等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从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面临的形势看,加入WTO后,伴随着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传统关税壁垒的作用逐渐减弱,以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的技术性壁垒的作用在逐步加强。近些年,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阻碍国外农产品进口,对农产品进口的质量安全指标控制日益严格,不仅繁多,而且提高标准的技术要求,增加检测难度和检测次数,一些发展中国家常常由于经济实力和实验条件有限,很难达到那些近乎苛刻的要求。国内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些大中城市也相继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如果不尽快改变我市农产品质量状况,农产品生产销售将面临很大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分析形势,认真总结经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狠抓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10月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姜省长、杨市长讲话和10月8日杨市长检查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建管并举、堵疏并举的原则,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统筹推进其他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做好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会迎查工作。对于这次迎查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措施,全面准备、认真准备。一是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抓好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种植业及畜牧、水产养殖基地,主要检查生产记录、用药情况和产品检测情况;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检查检测设施、检测制度、检测记录及经营者进货记录和索票、开票等情况;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渔药经销店,主要是检查是否违法违规销售药物,特别是五种剧毒农药,是否建立台账并做好进货记录等情况;对生猪定点屠宰场,主要是检查有关证件、检疫、卫生等情况。要加快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步伐,确保人员、仪器、制度及时到位。二是要继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与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工作部署和重要意义,尽快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新闻宣传单位要在报纸、电视上开辟专栏,举办专题报道和访谈节目;业务部门要加大专业网站、信息刊物的宣传力度,发放明白纸、公开信;工厂、村居要利用好厂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三是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各业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线作业,全面展开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不完善的抓紧进行改进,确保不留、不漏死角。四是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要实行“三个负责”,即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现场检查会的召开。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剧毒、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积极推行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紧紧围绕生产过程控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监管工作有成效。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 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和发展品牌、名牌。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鼓励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特别是备受城乡居民关注的菜篮子产品能够获得质量身份证,力争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大部分“菜篮子”产品能够获得质量身份证,逐步实现我市农产品的无公害化、品牌化。加快培育品牌、名牌,加大品牌整合、市场开拓和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增强整体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发挥市场引导作用,通过展览、展销等形式,不断扩大名牌影响,加快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价格优势的转变。
(四)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追溯。要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同时,通过规范包装标识,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要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行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要首先进行产品包装标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项认证的农产品要努力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识制度。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服务。在引进国内外安全生产技术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海洋与渔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优势,组织力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进行科研攻关。要重点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生产肥料、抗病抗虫新品种;要对土壤改良、渔业水质改善、无公害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水产品保活保鲜、包装、分级分类、储运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为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和流通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将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组装成农业标准,并细化简明易懂的技术操作规程,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为企业、基地、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大力普及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逐步建立产地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渔业工厂化养殖渔药监督员制度、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基地质量安全监督制度。通过积极有效的技术服务,降低标准化生产经营成本,增强生产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提高无害化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出口优势农产品的监督检测。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制定农产品监测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例行检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农产品必须监管到企业和产品,防止个别企业、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全行业、整个农产品供给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对监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溯源头,并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到监测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不得传播不实报道和误传、谣传,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要加强市场监管,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质量抽查力度,监督指导农产品市场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必须依法建立农产品检测室(站、点)和检测制度,开展上市农产品的日常检测;同时,要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和发布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逐步建立农产品经营企业、运销协会、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等制度,依法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抓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是有效措施。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现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时间还剩不到3个月,任务十分艰巨。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来抓,吃透精神,记牢目标,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部署,一项一项的抓落实,一个一个地方去督查,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多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体的作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产者素质。各级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居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聘请农产品安全协管员、监管员、信息员、巡查员等形式,把当地居民发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走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路子。通过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目标,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三)健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各级要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的需要,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加快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农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
(四)依法搞好建设,确保投入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标准制定、产地环境评价、质检体系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品认证、农产品及投入品例性检测和专项抽查、市场准入、执法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必要的投入。各级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基地、协会组织等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同志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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