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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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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全部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4万名学生杂费,对1.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年共需资金7163万元,由省、市、区县财政分级承担,其中市级1237万元、区县1590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全市新建280个村的自来水工程,受益人口20.38万人,任务完成后,全市通自来水的村达到2510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概算投资4860万元,其中市和区县财政分别补助1620万元。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三、城中村改造工程

    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统筹考虑村(居)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启动城中村改造。出台《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充分调动区、街道、村居的积极性。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办法,将东港区湖西头村、万平社区作为城中村改造试点。
    完成时间:2007年上半年出台有关政策,启动试点村居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四、提高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能力

    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五保财政供养机制,到2009年底前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每年提高10%以上),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共需投入经费7107万元。2007年底以前,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5%,共需投入经费214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430万元,县(区)、乡镇(街道)投入1715万元;改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居住条件,敬老院房间数达到3700间、床位数达到7400张,市级投入400万元福彩公益金,各区县按照与市级投入1:1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五、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全面依法实施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职工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内提高到91%,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缴费以及降低标准缴费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所有城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努力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全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覆盖率由上年末的53.3%提高到90%;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内在东港区秦楼街道、日照经济开发区启动试点工作。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培训工程

    充分运用就业及财政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创业能力、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扩大就业再就业,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年内免费再就业培训6800人;扶持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施“技能扶贫”和“金蓝领培训”210人。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联社,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五助惠残工程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助居“五助”惠残工程: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300名听力残疾人配戴助听器;为200名贫困肢残者赠送轮椅;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提供360元的医疗救助,为60名脑瘫和智残儿童进行康复救助;为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总投资438.4万元。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残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八、城乡居民健康促进工程

    在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中组织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筛查和麻风病线索调查,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蔓延;对年内新出生婴儿进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两病”筛查并免费治疗;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年内完成13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整修和设备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年内市区建成5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目标;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总和今年提高到40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不断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该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九、加强农村商品流通综合服务组织建设

    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建立畅通有序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双向流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平台建设,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一是建立完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体系,在全市新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处、日用品综合超市40处、农家店300处,全市流通网点商品配送率达到60%。二是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平台,成立市、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5处,以联合会为依托创办3处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投资担保公司,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资金信用服务。年内组织果蔬、畜禽、药材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专业人才培训4期,提高农民的专业化生产能力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联社;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办公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十、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供应网络建设

    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建设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以供销社现有网点为依托,以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手段,鼓励农村发展规范的食品超市或食品放心店。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让农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到2007年底,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无缝隙覆盖,建立起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四级联动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体系;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食品供应网络实现每处乡镇有规范的食品超市,50%的自然村有规范的食品店。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联社、市服务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十一、方便乡村农民出行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建立“站所一体化”农村客运管理新模式,形成四通八达的城乡客运网络。在基本实现“村村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环通能力,年内完成农村公路改造300公里,全市行政村硬化路通村率达到98.5%;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危窄桥梁及过水路面的桥梁改造,全年新建、改建桥梁40座,实现所有农村公路晴雨通行;续建12处乡镇农村客运站,到年底全市符合条件的36个乡镇全部建成农村客运站,农村客运管理运营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路站运一体化,让广大农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十二、市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原则,推动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向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旧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延伸。重点贯通聊城路等7条对居民出行影响较大的城市次干道;完善望海路等8条道路两侧绿化;整治海曲东路社区干道、日照一小门前路等10条背街小巷,以及华侨饭店后污水沟等10条污水沟;继续对芙蓉小区、昭阳小区等旧居民小区进行整治;在万平口海滨风景区、海曲中路、正阳路、威海路、海滨二路、烟台路等路段新建改建公厕7座,更换垃圾桶1000个,新设果皮箱200个;为旧城区居民免费更换一批节水型水嘴;对北起烟台路、南至铁路桥段的沙墩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清淤河道、改造污水管道、建设沿河绿化景观,使之成为一条集防洪、景观、休闲为一体的城市水体景观带。综合整治投资1.42亿元。
    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
    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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