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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创新措施扎实推进石材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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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石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该区印发了《东港区石材加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去年该区政府与相关镇和单位签订《石材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以来的又一工作创新。一是进一步明确整治原则。石材污染综合整治遵循"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有关镇政府对本辖区石材加工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本地区环境质量。区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监督管理,监察、工商、国土、供电等部门依据职能,各负职责。二是采取市场化手段治理污染物。《办法》规定,石材加工锯泥废渣的清运处置采取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集中清运的方式,由清运公司统一收集,定点处置。当地镇政府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清运公司;清运公司与石材加工业户签订集中清运协议,由清运公司统一收集,定点处置加工锯泥废渣。当地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强化对石材加工业户和清运公司的监管,严查私自清运、乱倾乱倒锯泥废渣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该区石材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的当地镇政府,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推诿扯皮而贻误工作和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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