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发〔2005〕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信用环境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争取用3—5年的时间,在我市建立起社会信用环境良好、金融服务优良、支持经济有力、互惠互利互赢的金融生态环境。通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争取上级金融机构提高对我市的区域信用评级,从根本上改善企业投融资环境,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低于5%,人均存贷款、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各项业务经营指标跻身全省前列。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提高全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首先要改善经济运行环境,突出地方经济的比较优势,努力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和客户基础。 1.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突出我市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深入分析我市的比较优势,重点加快发展冶金、粮油加工、液体化工、木制品加工、浆纸、能源六大临港产业和机械、食品、建材、纺织等产业,争上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加速优势产业规模扩张。同时,要积极发展上下游产品和配套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形成经济特色,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2.深化市场化取向改革,创新发展优势。要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健全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增强资本约束,提高企业在银行信用评级中的等级。要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日发〔2002〕11号)等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放开市场准入,放宽经营资格限制,在投融资、贷款、土地使用、人才引进、市场开发、税费管理以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实行公平统一的政策体系,鼓励民营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扩大信贷投放空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要素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金融业的支持。 1.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发展金融产业。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资源配置、分散风险、提供经济发展激励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全局,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制定专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大力支持金融改革,培育发展地方金融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2.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稳定工作,尽快建立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业的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安全环境。 3.建立经济金融信息交流机制,建设良好的政银企关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工作;要定期组织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联合调查研究,为金融信贷提供参考;要定期组织银企合作项目推介活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密切银企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4.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规范服务收费,降低承贷主体经营和信贷成本。要尽快制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 (三)加快"诚信日照"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影响资金流向的重要因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日照"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发〔2003〕17号),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面向公众和企业宣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 1.全面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制度,严格登记借款企业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数据,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实现金融机构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便利企业融资,约束企业失信行为,逐步形成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人民银行要加快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依法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信用信息,并逐步扩大到采集个人在司法、保险、工商、税务、通讯、公用事业等部门的非银行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 2.积极开展标准统一的企业资信评级工作。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资信统一评级工作,按照"企业申请、商业银行推荐"的方式,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全省统一的资信评级工作,筛选出真正守信经营的优质企业,为信贷投放提供规范统一的评信结果。3年内规模以上企业参评率力争达到80%以上。 3.开展守信典型评选活动,打造"诚信受益"的有效平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诚信社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纳税人信誉等级"等系列诚信评审活动。要加快整合工商、税务、司法、银行等信息资源,建立"诚信日照"信息网,形成以企业信用为主体、政府信用为基础、个人信用为补充的科学、公正、规范的信用信息披露载体和社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对诚实守信客户的信贷支持优惠政策,培养诚信受益典型,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监管,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披露信息。要大力推进全市规范统一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切实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要依法追究责任。 5.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加大执法力度、不注册登记、不提供税务发票、不贷款、不提现、不提供结算服务、不开户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并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公开曝光,不断完善社会信用的联动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诚实守信经营。 (四)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 1.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尽快建立多种方式的贷款担保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明确保证责任、违约责任等各方面的规定,规范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 2.加快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要尽快出台鼓励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引进国内或国外资信等级高的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行业竞争性,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监管,严格从业标准与资格,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尊重各类经济实体的经营自主权。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防止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金融债务。 (六)强化金融创新,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前瞻性研究,大力提高市场研发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要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利率浮动政策,优化客户结构。要充分利用金融生态建设的成果,及时调整内部评级,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大对金融环境好的地区和信用企业的授权授信,引导建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建立经济金融互动互为、银企双促双赢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为加强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日照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各有关部门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工作联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守信典型"和"诚信受益"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召开诚信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和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业绩考核机制。要建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日照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日照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建成(市长) 副组长:毛继春(副市长) 高月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清(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张志华(市公安局局长) 臧运鑫(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 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泽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耿光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吕祥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王 智(市司法局局长) 毛晖明(市财政局局长) 孔宪斌(市农业局局长) 胡怀新(市审计局局长) 赵理民(市政府口岸办主任、港航局局长) 赵世群(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文连(市国税局局长) 刘文和(市地税局局长) 刘卓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杨冬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汲长虹(日照银监分局局长) 吴志家(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张海清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福清、许家奎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