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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号: ]
日政发〔20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一月六日


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发〔2004〕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为指导,以加强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强化各级政府保护国土资源的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目的,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一是调整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具体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调整行政管理体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由同级政府管理。
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的设置,原则上按照鲁政发〔2004〕76号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一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国土资源所,为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履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县辖乡镇的国土资源所使用行政编制,所需编制由各县在现有行政编制总额内自行调剂解决。市辖区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编制员额一般为2-3人, 8万人口以上的控制在5人以内。各乡镇原设置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律撤销。
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需人员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由市、县人事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先从现有在编工作人员中择优录用。各级要制定国土资源所人员定岗与分流办法,妥善安置原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人员。
(二)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经费和财务管理。由于我市市区范围内国土资源部门已完成垂直管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应继续维持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各县财政部门要以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为依据,原则上以2004年决算数为基础,考虑增资翘尾因素,进行经费基数划转,从2005年起将各国土资源所的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正常工作支出。划转期间要保障经费的正常使用,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避免资产流失。各地不得对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硬性下达创收指标,从源头上杜绝对农民乱收费的问题。
各县政府要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搞好涉及国土资源的各项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确保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费足额到位,并根据工作需要保证专项工作经费。
(三)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市、县(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隶属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领导,执法监察机构原则上使用行政编制,所需编制在现有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调剂有困难的,可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国土资源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接收管理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完成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档案材料和后备干部名单的交接工作。
(三)设置国土资源所。根据本实施意见,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别提出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四)实施人员定岗与分流。主要是专项申报招录公务员计划,制定人员招录与原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安置办法,完成有关人员上岗与分流安置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动员、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改革期间,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四部门《关于冻结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鲁人明电〔2004〕3号)精神,冻结省以下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人员调入、固定资产调拨和资金划转,禁止突击提干、突击进人。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附件: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喜忱(副市长)
成员:赵久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家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金亭(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卜照钦(市编办副主任)   
      孔宪斌(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董全宏 (市监察局副局长)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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